海南海口四航置业因质量事故发生后未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被罚

中华网财经7月20日讯: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的处罚(处理)决定文号“海住建决〔2022〕108 号”显示,海南海口四航置业有限公司在工程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棚户区 Y-16 地块项目” 中存在“质量事故发生后,未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海南海口四航置业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7分,有效期6个月”的处罚。处罚日期显示为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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